2014年8月31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。为缅怀纪念烈士的丰功伟绩,弘扬烈士精神,做好烈士公祭工作,聊城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、中央军委办公厅下发的《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》和省委通知要求,在每年烈士纪念日期间,举行烈士公祭活动。
9月30日上午10点,在聊城烈士陵园纪念广场隆重举行烈士公祭活动,以缅怀纪念烈士的丰功伟绩,弘扬烈士精神。党、政、军和人民团体负责人,烈属代表、老战士代表、学校师生代表、各界干部群众代表、解放军和武警官兵代表等参加了公祭活动。
公祭活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行鞠躬礼,宣布烈士公祭仪式开始;礼兵就位;奏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》;市委副书记、市长王忠林同志宣读祭文;少先队员献唱《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》;向烈士敬献花篮或者花圈,奏《献花曲》;王市长整理缎带;向烈士行三鞠躬礼;参加烈士公祭仪式人员瞻仰烈士纪念碑。
公祭活动庄严、肃穆、隆重,进行过程中,不断有群众自发在广场周边自行瞻仰,共有五千余人参加此次活动。人们纷纷感慨参加这样的纪念活动真正从中得到教育、受到启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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